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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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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各部门:

  根据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旗实际,现将《伊金霍洛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伊金霍洛旗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全面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围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全面展示我旗各类规划编制成果,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各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依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做好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通过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严格落实财政部有关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惠民惠农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并立即整改。

  (三)积极做好深化民生信息公开。

  切实做好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就业供求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供给等方面信息。加大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分配等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加强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发布及应对处置情况信息公开。

  (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细化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围绕落实“四办”工作(“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场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公开服务。以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加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大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更加全面、清晰、准确、及时传达发布国务院、自治区、市和我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信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

  (五)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坚持“人”“物”同防,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在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进一步做好全旗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做好健康鄂尔多斯行动(2020年—2030年)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让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认真贯彻落实伊金霍洛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全旗工作重点任务以及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提高产业链价值链水平、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不断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各单位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要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效果,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好政策咨询服务。各单位要确定统一政策咨询答复口径,及时更新政策热点问题专业知识库,推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鼓励文件起草单位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推动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发布涉及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有关信息,不断提升政策制定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公众意见较为集中和关注度高的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在线直播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政策执行透明度,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努力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加强“政策文件库”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公文类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在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公文类政府信息,实现政策文件“一网通查”,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二)着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全面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加快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数据对接和共享共用,实现自治区、市、旗三级数据互联融通。持续做好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2.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开办关停等管理机制,伊金霍洛旗政府系统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所有政务新媒体要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管理,“摸清家底”“做好管家”,有序开展清理整合。进一步丰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注重加强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表述错误、互动回应差等问题。

  3.助力打造全旗政务服务平台。积极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旗一体化政务服务的总门户、总平台、总枢纽,把分散在众多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网上办事服务入口,特别是覆盖多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的高频应用,集成到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及“蒙速办”移动端。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26个领域信息公开对口业务主管部门要对上一年度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本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要在2021年底前对旗、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和集中发布。同时,要及时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设。

  各单位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机关所承担的法定职责,明确法定主动的具体内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水平。

  建立完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网通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公开标准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三)积极开展地方标准试用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推广试用工作。以标准化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提升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升政务公开指导能力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切实提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科学合理制定指标体系,更好体现工作导向和实绩成果。

  (二)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过硬的政务公开队伍,从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力争通过培训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和盲点问题,有效提升工作业务能力。

  (三)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对本要点中提出的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抓紧依法督促整改。

  各单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伊金霍洛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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