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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财政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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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伊金霍洛旗财政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和执行全旗财政分配政策,编制全旗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导全旗财政工作;编制全口径旗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汇编全旗年度预算;管理全旗有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财政收入;统一管理旗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监督全旗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管理全旗会计工作; 负责做好全旗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旗各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对全旗各镇财政业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伊旗财政局现有工作人员129人;退休12人;党员干部70名;下设8个二级单位、12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100%按照预算执行。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0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99.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3万元;支出总计901.9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8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1.88万元,增长20.20%;支出总计增加151.88万元,增长20.20%。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4-2015年度带薪休假补贴。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9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84万元,占99.20%;其他收入7.55万元,占0.8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7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08万元,占10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4.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3万元;支出总计894.3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5.8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6.39万元,增长21.20%;支出增加156.39万元,增长21.20%。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4-2015年度带薪休假补贴。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6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53万元,占99.1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38万元、津贴补贴301.42万元、奖金1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96万元,社会保障缴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06万元费。较上年增加18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4-2015年度带薪休假补贴。公用经费12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2万元、印刷费4.6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9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3.29万元、取暖费7.8万元、差旅费20.28万元、维修(护)费15.82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2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万元。较上年减少51.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劳务费支出减少(2017年“4050”人员工资由就业局发放,临工工资由机关事务局发放);二是2017年福利费未支出;三是公务用车由3辆减少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61.6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十个全覆盖核量工程工作量大,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缩减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万元,占78.10%;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占21.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单位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支出。车均运维费0.80万元,较上年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为3辆,2017年公务用车为1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6万元,接待22批次,共接待26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项目验收及检查。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5万元,比2016年减少51.79万元,降低29.30%。主要原因:一是劳务费支出减少(2017年“4050”人员工资由就业局发放,临工工资由机关事务局发放);二是2017年福利费未支出;三是公务用车由3辆减少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8.76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由单位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比2016年减少4.00辆,主要原因是:2017年,车辆因调拨和处置减少了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0477-86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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