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旗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3〕45号)、《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4〕2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特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按照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的“两库一单”中企业名录库范围,结合2024年执法计划中的重点监管企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三、抽查内容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抽查方式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系统,采取数据库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抽查原则上按照经营者总量的比例随机抽取。
五、检查事项范围及要求
按照《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要求进行检查。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单位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各组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各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各组密切协作,加强信息畅通。各组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和问题。结合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信息,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