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和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和水利涉企行政检查,推进依法行政,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5年4月1日——10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一)水利领域
1.水土保持方案已批复的生产建设单位;
2.取水许可证持有单位及个人。
3.重点监控取用水户高耗水行业企业
(二)农牧领域
全旗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经营门店、饲料经营门店、畜禽屠宰企业、农机经销、维修网点、种养殖企业及获得有机、绿色等认证的种养殖企业等
三、抽查内容
(一)水利领域
1.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2.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3.重点监控取用水户高耗水行业用水情况检查。
(二)农牧领域
1.肥料监督检查:肥料台账、营业执照、包装标识、进销台账。
2.农药监督检查: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和库房是否规范、经营农药产品安全制度是否上墙、消防设备是否齐全等监督检查,营档案,包装,标签,进销货台账。
3.种子监督检查:种子经营档案,包装,标签,进销货台账;调运检疫相关证件。
4.对农机经销、维修网点的监督检查:农业机械经销资质、农业机械质量检验合格证、农机驾驶人员驾驶证、农机登记备案情况、农机维修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收费标准。
5.兽药监督检查:查验兽药经营资质,查验场所和设施设备条件与功能等,查验档案、制度、记录、凭证等,查看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情况,查看兽药经营、使用情况。
6.饲料监督检查:对饲料经营门店的经营活动、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是否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行监督检查。
7.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安全生产,消杀灭源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存在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查看动物防疫条件,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8.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受检单位资质及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与使用、产品品质管理、生产过程记录及存档。
9.动物诊疗许可证监督检查:对动物诊疗许可的监督检查,对动物诊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动物诊疗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10.生鲜乳收购证监督检查:生鲜乳收购站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准运证。
1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基础设施建设,种畜禽系谱档案。
1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监督检查:查看档案、记录,查看动物防疫条件。
四、配合单位
需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配合开展检查。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鄂尔多斯市城镇供水管理办法》
《鄂尔多斯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六、抽查比例
七、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资料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