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管理报告制度的通知伊政办发〔2009〕49号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01/2009-05310 | 分类: | 综合 其它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内容概述: | IDA-001-00-2000000-2009-002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09年11月04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管理报告制度的通知伊政办发〔2009〕49号
伊政办发〔2009〕49号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管理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提高检测能力,完善检测网络,及早发现甲型H1N1流感输入性病例和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旗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决定建立如下两项制度:
一、建立联络员日报告制度
从6月15日起,全旗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流感防控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专报。报告时间为每日下午16:00前。旗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联系人:王晓军,联系电话:8684503,8684508(传真),邮箱:yjhlqwsj2008@163.com。
二、建立外出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情况登记、排查制度
我国内地目前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均为输入性病例。近年来,我旗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频繁,国内外考察、旅游、商务人员和出国留学人员大量增加,给我旗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增加了难度。为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病例输入,旗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大企业全面建立出国、回国人员登记、排查制度,对外国入境人员和本单位出国旅游、探亲及留学生回国人员实行个人申报,逐户登记、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旗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对来自疫区或有明显接触史的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或居家(住地)隔离观察;对有发热、上呼吸道症状者要转送到指定的医院(伊旗医院)实行隔离诊治。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进展顺畅,对玩忽职守、工作贻误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1.伊金霍洛旗入境、回国人员登记、排查表
2.伊金霍洛旗出国人员登记表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防疫 甲型H1N1流感△ 通知
抄送:旗委办公室,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旗政协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