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一)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二)拟决策事项规划对象:《规划》对伊金霍洛旗2025—2028年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选煤厂及集装站三大行业安全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为引领促进能源行业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三)拟决策事项规划时间:本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为2025—2028年,远景规划到2030年。
(四)拟决策事项规划背景及依据:安全生产,关乎社会大众权利福祉,更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伊金霍洛旗电力行业、油气管道行业、选煤厂及集装站等实际情况编制了《伊金霍洛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2025—2028年)》,为引领促进伊金霍洛旗能源行业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二、调查方式。将通过发布公示、走访相关企业、问卷调查及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拟决策事项利益相关者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调查内容。主要围绕拟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等方面,对拟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系统论证。
(三)调查范围。结合拟决策事项实施内容及范围,凡涉及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决策事项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一)拟决策事项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二)拟决策事项实施对您生产生活有何影响?
(三)对拟决策事项实施持何种态度?
(四)对拟决策事项的实施是否有其他建议及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反馈至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或编制单位。
伊金霍洛旗能源局联系人及电话:李鹏飞0477-3850511
编制单位:内蒙古东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江平18047731776
邮 箱:125880308@qq.com
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