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完善转运站运营补贴机制,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转运站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随着我旗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资源化利用水平及转运站运营保障亟待提升。为统筹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题,优化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部门职责、资源化利用企业要求、转运站运营标准、补贴申报与审核流程、补贴标准与发放、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转运站的补贴条件、核算方式和管理要求。
二、征求意见对象
阿镇地区、蒙苏经济开发区、空港物流园区范围内社会各界人士、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转运站运营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等)、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反馈
通讯地址: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件人:赵宇,联系电话:15847091818,邮编:017200(请在信封上注明“建筑垃圾补贴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反馈
电子邮箱:31274222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建筑垃圾补贴方案征求意见+单位/个人名称”)。
五、有关要求
(一)反馈意见需注明提出意见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核实。
(二)单位提交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交意见的,请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意见建议应紧扣《方案》内容,聚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操、补贴标准合理性、流程优化等方面,力求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
附件:《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及转运站运营专项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
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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