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图塔集装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兰木伦镇。
四、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000万吨/年火车快速装车系统及12000平方米煤场封闭工程。1.1000万吨/年火车快速装车系统包括:受煤坑、胶带机走廊、储煤筒仓、装车塔、集水坑、防冻液抑尘剂泵房(库房)、磅房等;2.煤场全封闭总计12000平方米;3.给排水系统、锅炉房、供配电系统;4.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2649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8369.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
六、建设期:2018年-2020年。
七、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并通过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八、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向军 电话:18947475896 邮箱:1341309152@qq.com
公示日期: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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