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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来源: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7 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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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精神,现对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呼吉尔特矿区石拉乌素煤矿。

  3.建设规模与内容:膜处理1340m³/h@22h(其中疏放水反渗透系统140m³/h+矿井水反渗透系统1200m³/h),蒸发结晶系统45m³/h@20h。

  4.建设工期:2027年3月-2028年6月。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00.00万元,全部使用企业自有资金。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项目建设区域通过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日。

  建设单位: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钰,电话18047733796。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结果反馈:关于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的结果反馈

此征集公示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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