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筑垃圾治理要求,健全全流程管理体系,助推城市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与目的
(一)出台背景
随着伊金霍洛旗城镇化提速,建筑垃圾总量持续高位。2021—2023年全旗累计产生318.57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占72.64%、工程垃圾占21.53%。当前存在源头减量不足、设施选址受限、资源化水平低、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环境品质并制约“无废城市”建设。
为解决上述问题,衔接国家、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结合全旗实际编制本《规划》,为2024—2035年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系统指引。
(二)核心目的
一是实现建筑垃圾全流程管控;二是健全适配城市发展的管理体系,补齐处置能力缺口;三是推动资源化产业发展,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服务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总体框架与适用范围
(一)总体框架
《规划》共十章,涵盖总则、规划目标和指标、建筑垃圾规模预测、源头减量规划、收运规划、利用处置规划、存量治理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监管规划、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形成“现状分析—目标设定—重点任务—保障支撑”的完整逻辑体系。
(二)适用范围
1. 期限:2024—2035年,分为近期(2024—2030年)和远期(2031—2035年)两个阶段;
2. 地域范围:伊金霍洛旗行政管辖区域,包括苏布尔嘎镇、红庆河镇、阿勒腾席热镇等7个镇、138个行政村,总面积5600平方公里;
3. 对象: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总称,不包括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三、《规划》核心目标与指标
(一)总体目标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源头管控强化、收运体系完善、利用处置合理、监管能力提升,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二)关键指标
《规划》明确了近期(2030年)和远期(2035年)核心控制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8项、预期性指标1项,重点包括:
1.减量化指标:203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4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泥浆)排放量≤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00吨/万平方米;
2.资源化指标: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均达60%,2035年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5%;
3.无害化与收运指标:2030年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率、收运率、无害化处置率均达100%,并长期保持。
四、《规划》重点任务解读
(一)精准预测:科学研判建筑垃圾产生规模
《规划》采用分类预测模型,结合2021—2023年全旗平均新建面积、拆除面积、居民户数等基础数据,预测2025年起全旗建筑垃圾年平均产生总量约101.56万吨。其中,阿勒腾席热镇产生量最大(59.36万吨/年),占比58.45%;其次为乌兰木伦镇(16.41万吨/年)。同时,分镇区预测了资源化利用需求和无害化处置需求,为设施布局提供数据支撑。
(二)源头减量:从规划、设计、施工全环节控量
1. 规划阶段:优化建筑场地竖向设计,将工程渣土减排纳入城市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实现场地土方就近平衡;
2. 设计阶段:选择合理建筑形式与材料,优化深化设计方案,避免施工拆改变更;初设阶段预测渣土产生量并制定处置方案;
3. 施工阶段:推广BIM技术应用和装配式建造方式,采用标准化临时设施和“永临结合”模式,推行施工现场分类处理和“无废工地”试点建设。
(三)规范收运:构建分类化、闭环式收运体系
1. 明确收运主体:仅限具备资质并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运输单位承担收运任务;
2. 严格收运要求:实行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土地复垦等生态工程,工程泥浆需固化处理后堆放,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
3. 完善设施布局:按“谁产生谁设置”原则设置施工工地堆放场;新建小区同步配套装修垃圾投放点,老旧小区集中布局(服务半径3—5千米);建设服务半径10—15千米的临时转运调配场,实现“堆放点/投放点—转运场—利用处置场”闭环运输;
4. 优化车辆与路线: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推广新能源车辆;避开城区和敏感区域规划路线,错峰运输减少交通影响。
(四)高效利用处置:构建“集中+移动”设施网络
1. 利用处置原则
优先资源化利用,不同类型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泥浆优先就地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装修垃圾分拣利用后,剩余部分无害化处置。
2. 设施布局规划
(1)资源化利用设施:保留现有阿勒腾席热镇资源化利用场(处理规模0.99万吨/年);2030年前在乌兰木伦镇新建1处集中式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场(规模12万吨/年),服务阿勒腾席热镇、乌兰木伦镇;在苏布尔嘎镇等5个镇各配备1台移动式处理设施,覆盖各镇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
(2)无害化处置设施:2030年前新建5处无害化处置场,其中札萨克镇处置场服务札萨克镇、伊金霍洛镇,乌兰木伦镇处置场(含集中式设施配套库容)服务两地,苏布尔嘎镇等3个镇各建1处,总库容满足全旗2035年累计处置需求。
(五)存量治理:“摸清底数+分级整治+长效监管”
1. 摸底排查:以城乡接合部、敏感区、交通干道沿线为重点,通过卫星遥感、现场核查等方式排查正规与非正规堆存点位,建立信息台账和动态数据库;
2. 风险评估:开展堆存点位环境现状调查,识别污染物,建立环境风险等级和信息库;
3. 分类整治:正规堆存点按风险等级整改,完成服务期限的及时覆绿;非正规堆存点“一场一策”整治,可利用垃圾转运至资源化设施,不可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置后平整绿化;
4. 长效监管: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和长期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重点区域巡查。
(六)污染防治:全流程严控环境影响
1. 源头防治:施工期间采取喷淋除尘、立体遮挡等抑尘措施,使用低噪设备,建设洗轮机及配套水处理设施;
2. 收运防治:运输车辆密闭化,配备冲洗和降尘设施,避开敏感水域,转运场设置雨污分流系统;
3. 利用处置防治:设施建设实行“三同时”制度,运行中采用封闭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达标排放;无害化处置场做好防渗、雨污分流和环境监测,封场后开展植被恢复和跟踪监测。
(七)强化监管: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
1. 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全过程管理、电子转移联单、处置核准、联合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
2. 明确部门职责: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管、执法、项目审批等工作,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3. 推进信息化管理: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库和全过程监管系统,构建资源化利用产品信息平台,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4.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分级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响应程序、保障措施和专项经费,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设施用地;
2. 政策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落实税收和财政优惠政策,优先采购再生建材;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的清运处置付费责任;
3. 技术保障: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攻克分拣、再生等关键技术;建设示范项目,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
4. 宣传保障:广泛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意义,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日常巡查监督。
六、《规划》实施意义
《规划》实施将有效解决建筑垃圾治理“散、乱、低”问题,通过源头减量、规范收运、资源化利用、严格监管提升治理成效。预计2030年资源化利用率达60%,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将改善生态环境,推动资源化产业发展,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助力全旗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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