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城市更新、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重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续签或移交义务。
(二)侵害业主公共收益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3.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
1.未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2.电梯更新改造申报不及时。
3.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筹集不到位。
(四)小区停车难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未充分履行车辆管理职责,对于违规停放车辆和抢占车位的行为未及时干预;车辆登记管理制度不规范,登记信息存在错误和遗漏,引发业主停车矛盾;存在私自出租公共区域车位以谋取私利;未及时处理业主因停车所产生的纠纷及诉求;私设地桩地锁、摆放挡车石墩、利用非机动车及其他杂物故意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等行为。
(五)其他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服务态度恶劣、业主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或单方面终止合同,损害业主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整治措施
(一)积极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工信和投促局、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消防大队、供电公司、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圣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各镇等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指导镇、物业协同开展整治工作。要不等不靠,边制定方案边部署,全面铺开、迅速推进。
(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清单
1.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报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2.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各部门及各镇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开门整治,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
1.住建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投诉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由各镇牵头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线索。
3.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监管。将企业履约情况纳入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诚信监管体系。
4.挂牌督办,压实整改责任。
(四)归纳总结,提升整治成果
1.建立“广宣传、严执法、抓曝光、强督导、促长效”工作机制。
2.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选树“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小区的参考要素,组织开展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和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3.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归纳做法、经验和成效,通过分析暴露的问题,剖析找准根源,提出建议对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制度,以案促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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