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4)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镇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5)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6)依法管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本级财政预算。
(7)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8)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9)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12)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生态建设;
(14)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15)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6)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17)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18)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9)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20)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21)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2)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5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机构编制、人事、财税、金融、审计、国有资产、国家安全、保密机要、工会、统计、档案、接诉即办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人才、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协、群团、关心下一代、离退休党员干部、包联驻村等工作。统筹推动村(社区)集体经济建设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消防、抢险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
4.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交通、能源、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城镇建设规划、工程项目验收、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口生育、文化旅游、社会团体、红十字会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二)事业单位
设置事业单位3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承担大数据发展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行政执法队
受镇政府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有关部门委托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城镇管理中队4个内设机构。
3.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
承担镇党政机构日常运行的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事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承担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及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全面加强村(社区)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征收补偿、移民搬迁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札萨克镇党委、札萨克镇政府行政编制33名,事业编制52名。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设主任1名(股级)。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札萨克镇210国道东100米政府楼)
联系电话:0477-89510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12
负责人: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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