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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金霍洛旗2026年度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的征集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7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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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4〕11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全旗公开征集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定义与范围

  (一)岗位定义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其性质属于政府帮扶性岗位,具有阶段性、公益性、过渡性的特点。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伊金霍洛旗范围内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

  (1)岗位范围:重点倾向基层公共服务类,例如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就业服务协理、便民服务、文书档案整理等。

  (2)排除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等主体性岗位原则上不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

  (3)因新增公共服务需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现有公益性岗位因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离职等自然减员,产生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

  二、用人单位申报条件与要求

  1. 需求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基于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确属必要且暂无其他人员补充渠道的情况下,据实开发。

  2. 岗位公益性:申报岗位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属于非营利性服务范畴。

  3. 管理主体性:用人单位须具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的能力,并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4. 资金合规性:用人单位需承诺按规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并按时足额为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三、岗位待遇与补贴政策

  1. 人员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支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鄂尔多斯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2. 政府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安置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政府将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单位缴纳部分),具体补贴标准及申领流程按自治区最新规定执行。

  3.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四、申报材料清单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以函的形式进行单位申请,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名称与数量,并充分阐述设公益性岗位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日常管理计划。

  (2)《公益性岗位用工计划审批表》(附件1)。

  五、申报时间与流程

  1.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请各意向的单位在此规定时间提交完整申报材料,此次申报结束后,无特殊情况,年内将不再安排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2. 申报方式:本次征集采用线下提交方式。请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址。

  3. 审核流程: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资金承受能力及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科学确定拟开发岗位清单。审核通过后,将面向社会公示。

  六、后续招聘与人员安置

  本次仅为岗位需求征集,非人员招聘。待岗位开发计划核定公布后,将由旗就业服务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组织面向全旗就业困难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招聘信息将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等官方渠道发布。

  安置对象:主要为经自治区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咨询电话:0477-8691920

  材料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B座409室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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