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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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拉布拉煤矿锅炉改扩建项目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特拉布拉煤矿工业场地内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1486.47m2,新建2台15t/h的锅炉(SZL15-1.25-AII),一用一备,建设配套锅炉房的上煤系统、出渣系统、供配电及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 |
本项目产生量废润滑油0.1t/a,废润滑油桶5个/a(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润滑油代码900-214-08、废油桶类别HW49代码900-249-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筑面积20m2),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沥青库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鄂尔多斯市嘉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利用现有库房改建一座沥青库,主要周转存放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35 万吨/年煤液化油渣萃取项目产生的产品固态沥青。年最大周转量为206500t。 |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 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采取减速、禁止鸣笛、规范操作等措施,且搬运及转运过程具有间断性和时间短的特点,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沥青储存周转项目,沥青库房为全封闭结构,沥青库区采用的防渗结构自下而上为800厚素土夯实,150厚C15混凝土垫层,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40厚C25细石混凝土,表面撒1:1水泥砂浆随打随抹光。由于项目储存状态为固态,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及严格的管理监控下,项目基本不会对库区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
3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低热值排放气回收利用改造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鄂尔多斯市嘉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火炬气排空。拟建设一套火炬气回收利用设备(设施),将各系统火炬气输至气柜缓存混合后利用新增火炬气回收压缩机增压,增压后的低热值混合气管输至低热值气掺烧单元作燃料回收利用,以达到节能减排、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362.5m2。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新增废气产生,火炬气至锅炉装置燃烧与排放火炬头焚烧排放的二氧化碳废气平衡,本项目实施前每年消耗约80万吨动力煤,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192.19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413.17吨/年,颗粒物排放量约为16.21吨/年。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29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11.52吨/年。本项目实施后每年约减少2.46万吨动力煤的消耗,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5.62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1.19吨/年,减少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49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2万吨/年。 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压缩机排污、酸性气水封罐及预处理设施排放酸性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和硫化物,PH值为7左右,产生量约1.5t/h,目前厂区污水处理厂富余处理量约10m3/h,满足需求。管输至单元内现有酸性水输送管道内,统一管输至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通过采用双塔汽提、氨精制+氨吸收+氨蒸馏的氨回收工艺进行处理,主要由污水汽提和氨精制两部分组成。污水汽提主要目的就是利用H2S和NH3在水中的溶解度和挥发度不同,在加热和汽提作用下除去原料水中的氨、硫化氢,使之变为含氨和硫化氢量很低的净化水;精制后的气氨再进入吸收塔内由稀氨水吸收后,将浓氨水送入氨蒸馏塔中进行蒸馏提纯,从而得到纯度为99.5%(wt%)的液氨。 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营运阶段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压缩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0~90dB(A)之间,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过滤除杂所产生的废滤芯,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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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金霍洛旗红星兆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吉祥商砼站项目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高勒庙村 |
伊金霍洛旗红星兆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绿城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计划生产30万m3商砼混凝土,项目购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搅拌车、环其他辅助配套设备。同时新建给排水、强弱电、材料堆场、绿化等公用工程配套。 |
1、废气: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及各筒仓顶滤芯除尘器等处理后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排放要求;原料储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过程扬尘,搅拌机入料口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扬尘等,采用全封闭储料棚、布袋除尘器、喷淋洒水抑尘措施处理后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要求。 2、废水: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台格理论教育学校台格办事处污水处理厂。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治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