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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12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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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伊金霍洛旗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

伊金霍洛旗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453m2,建筑面积1409.84m2,主要建设森林草原防火营房1座,物资储备库1座。

 

1、废气: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由专用烟道(1根)引至餐厅屋顶排放。
2、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运营期在无火情的情况下,项目噪声主要为物资运输车辆及值班人员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较小。在有火情的情况下,噪声源主要为消防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车辆和设备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5、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可以通过对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弥补区域生物量的损失,重建人工生态系统,如种植乔木及与草本植物相结合,可减小因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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