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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5年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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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

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

排放情况

1

富砾锴混凝土拌合及水稳沥青拌合项目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

伊金霍洛旗富砾锴混凝土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仕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车间、办公区、安装混凝土搅拌站一台,沥青拌合站一台、水稳搅拌站一台,以沙子、石籽、水泥、沥青为原材料,建设沥青、混凝土及水稳料生产线 3条,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1、废气:①共建有6座水泥仓,每座水泥仓仓顶安装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5m),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②共建有2座粉煤灰仓2座矿粉仓,每座筒仓仓顶安装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5m),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③原料暂存转运废气:全封闭储棚+雾炮抑尘(2台)。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④输送皮带废气:全封闭输送皮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⑤沥青卸料、搅拌、成品沥青混合料卸料及沥青储罐废气:全封闭生产设备、储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⑥加热滚筒废气:SNCR+钠碱法+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搅拌系统冲洗水经沉淀池(1座、150m³)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系统;生活污水经20m³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措施,空压机等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危废库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炉渣、除尘灰:掺入原料进入水稳料生产,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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