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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激发活力 创新促进发展 ——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来源: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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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金霍洛旗自2020年被确定为我市乌兰牧骑制度人事、薪酬和人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调研摸底,扎实推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先后荣获“全区十佳乌兰牧骑”“全区一类乌兰牧骑”“全区优秀乌兰牧骑”“全区先进基层文艺院团”等,并先后赴西班牙、韩国、匈牙利、德国、日本、蒙古、俄罗斯、泰国、斐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文化交流演出。

  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正确方向

  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改革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握问题导向,本着精心设计、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改革原则,制定了详尽的人事、薪酬、人才改革实施方案,助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乌兰牧骑红色基因不能变、服务基层的初心不能变,与党同心的政治方向不能变。通过改革创新,切实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二、畅通“出入口”,让活水长流

  旗文化和旅游局出台了《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演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完善队员进出机制,畅通“出口”、严把“入口”,在演职人员流动上实行“一出一进”递补制,有序推进新老接替,确保乌兰牧骑队伍的生机活力。一是突出自主招聘。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监督下,坚持科学高效、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主公开招聘的方式,2018年以来新招聘演职人员27名,对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缴纳“五险一金”,进一步充实了乌兰牧骑队伍。二是突出动态安置。工作满15年的舞蹈演员、连续工作满30年的其他演员,不适合继续从事乌兰牧骑工作的且经本人同意后,安置到文化馆、社区等其他单位,保留原职称待遇。工作满5年,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积极推送到更高平台。实施末位淘汰制,工作人员年底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根据伊金霍洛旗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分流到各镇文化站进行锻炼。目前,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向上级业务部门输送人才1人,分流到基层1人,遵循队伍相对稳定、人员能进能出、合理流向的原则。现有演职人员88名,其中取得高级职称16人,一专多能队员占75%。近三年来,新聘用的演员参与创作表演的多部作品参加了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评选、华北五省(市)区舞蹈大赛、自治区民间舞大赛、乌兰牧骑新人新作比赛、全区乌兰牧骑汇演、自治区乌兰牧骑经典作品传承工程评选等,共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等自治区级奖项46项,市级奖项62项。

  三、保障经费投入,完善薪酬管理

  加大对乌兰牧骑工作的投入力度,出台《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度先行,强化管控,大力推进薪酬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一是专项经费足额拨付。根据《条例》,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每年设立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10万元,在全额拨付基本经费外,其他所需经费也列入财政预算,用于乌兰牧骑创作、演出和培训等项目。二是薪酬机制更加公平。伊金霍洛旗财政局不直接对个人发放工资,乌兰牧骑工资经旗财政局拨付到单位后自主发放,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绩效工资分为业务演出、出勤两类,设为百分制,分别占比50%,根据队员演出场次、演出节目数量、一专多能、创新创作、获奖情况、考勤奖惩等调整薪资待遇。通过绩效分配方案,演职人员全年绩效工资差额最大约4000元,真正实现了绩效考核制度与薪酬动态管理、评优晋升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积极调动全体演职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的提高演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在各级党委政府对乌兰牧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下,继续投资300万元用于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艺术中心的提升改造,并于2020年8月正式迁入办公。乌兰牧骑艺术中心占地面积16760㎡,设置办公室、排练厅、琴房 、声乐室、服装库等功能用房,配有可容纳600余人的演出剧场。更换更新了部分灯光、音响、乐器、多媒体制作等设施设备。现有大客车2辆、道具货车2辆、流动舞台车1辆,极大地保障了乌兰牧骑的高效运行。

  四、打破体制壁垒,广纳优秀人才

  创新人才引进和育强培优,对照《条例》出台了《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新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试行),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作活力,着力建设一支高质量的乌兰牧骑队伍。一是破格录取特殊人才。对特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通过专家评估和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适当放宽聘用条件,实现好中选优,确保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人才需求。二是奖励重大贡献人才。充分发挥乌兰牧骑专项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对为乌兰牧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奖励。三是培养多能型人才。选派3名优秀人才助力脱贫攻坚,把乌兰牧骑精神融入到包联驻村工作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为乌兰牧骑培养行政管理类人才奠定了基础。

  五、改革在路上,创新无止尽

  近年来,在市文旅局及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的职能职责、业务活动、改革发展、动态管理制度,量化标准都有了强大的政策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先易后难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等。但改革不能一蹴而就,随着新时代对乌兰牧骑改革的新要求和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补短板,解难题,建立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将改革制度化、管理精细化、考评规范化、创新常态化,努力在“创作、演出、宣传、辅导、服务、传承、创新、对外文化交流”各项职能上有新的突破。探索运行机制,逐步实行双向运行,激发乌兰牧骑的生机活力,助推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强化辅导职能,盘活公共文化服务,培养民间艺人和文艺团队,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六、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制定和完善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保障措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乌兰牧骑应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配备政治指导员,进一步激发乌兰牧骑内生动力,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推进乌兰牧骑管理创新。

  (二)舞蹈队伍老龄化严重,进出机制不够明确。目前,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舞蹈队员平均年龄偏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加快推进发展乌兰牧骑事业》等文件要求,连续工作满15年的舞蹈队员可分流到其他单位,但是目前未出台相关政策;有几名队员连续在乌兰牧骑工作三十年以上但未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相关退养规定还不明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制定乌兰牧骑队员退出机制,需要上级部门制定相关退养方案。

  (三)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短缺。一是我旗乌兰牧骑现有队员大多毕业于艺术类中专学校,整体专业水平不高,专业技能突出者较少,缺乏“走出去”“引进来”的人才培养机制体系。

  七、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立足实际,坚持创新,各项业务工作快速发展。近几年,继续以线下与线上服务为依托,推广全旗文化发展,进行线上与线下演出、宣传、辅导、服务、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传承、创新及交流的活动,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临时性演出任务。在重大时间节点等系列活动,起到以点带面,繁荣伊金霍洛文化。

  (二)坚持创新,加大作品的创编力度。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继续打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小型作品《牧民歌唱共产党》。

  (三)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组建网上乌兰牧骑建设团队,制作出一批主题内容突出、形式新颖的作品,根据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及时调整节目内容,振奋精神、凝聚人心,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创作推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

  (四)深化精品创作,提升文艺创新水平。加大对新创作品的支持力度,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投入开展创作比赛、新创作品展示、创作研讨等相关活动。鼓励优秀作品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参与“五个一工程”评奖等。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演职人员“一专多能”综合素质。提高队员“一专多能”综合素质,每人必须掌握三门专业技能,抓好讲党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拓宽知识视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创作表演能力;注重工作经验积累、知识储备、艺术训练,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做到德艺双馨。

  (六)强化“乌兰牧骑+”战略思路。将乌兰牧骑同科协、司法、卫生等部门密切联系起来,做好“我是乌兰牧骑队员,我帮你”等活动,利用好“法制乌兰牧骑”“科普乌兰牧骑”等相关阵地,将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时宣传到基层。

  今后,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乌兰牧骑的光荣使命,传递好党的政策和关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为党的二十大献礼,为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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