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市、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同时,为推进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近日,由旗安委办、旗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合对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阿镇敬老院、伊金霍洛旗康和颐养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养老机构重点围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完好有效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衔接沟通
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把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风险摸排,加强分析研判
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关键节点、关键领域,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细致的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做到值班期间通讯畅通,进一步强化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在岗、信息畅通、措施有效、安全稳定。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将继续推进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常态化,以坚强有力的措施,紧盯安全生产风险点,严防死守,切实遏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养老机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守护入住老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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