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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促进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 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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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伊金霍洛旗交通物流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动方案》(内交发〔2023〕49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内交运输函〔2024〕1194号)《鄂尔多斯市促进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伊金霍洛旗促进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 ,现将讨论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日,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或发送至邮箱177178518@qq.com.

  联系电话:2298064

  地址: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203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4日

  

伊金霍洛旗促进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推动伊金霍洛旗交通物流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动方案》(内交发〔2023〕49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内交运输函〔2024〕1194号)《鄂尔多斯市促进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交运发〔2024〕135号)要求,促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并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伊金霍洛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交通物流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活力。更好发挥政府在交通物流规划、政策扶持和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加强重点货运车型治理,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降本增效,为交通物流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统筹布局,系统成网。加强重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路设施整体通行能力,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枢纽产业园,提高产业与货运枢纽、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度,提升区域交通物流竞争力。培育引进龙头交通物流企业,提升交通物流行业服务能力。

  (三)产业融合,协同发展。以交通物流与优势产业融合为方向,强化交通物流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不断改善公路沿线停车休息环境,形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运转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实现交通物流与其他产业的协同共进、互利共赢。

  (四)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交通物流智慧化发展步伐,推广绿色低碳技术,降低交通物流业总体能耗和排放水平;推进智慧公路建设,实施公路数字化专项行动,提升交通物流服务智慧供给、绿色供给、低碳供给水平。

  三、发展目标

  (一)全面优化我旗交通物流业发展环境,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二)吸引交通物流企业回流,实现业务回归、数据回归、税收回归。

  (三)推动交通物流产业规范、健康、持续、智慧发展,强化地方数字主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四)加强交通物流企业监管,推动我旗交通物流绿色、高效、安全发展。

  (五)推动高效的交通物流体系建设,打造交通物流体系建设伊金霍洛经验和品牌。

  —到2025年底,全旗年收入1亿元以上交通物流企业新增2家以上。

  —到2027年底,全旗年收入1亿元以上交通物流企业达到8家以上;年收入10亿元以上交通物流企业达到2家以上;年收入50亿元以上交通物流企业达到1家以上。

  到2030年底,引进和扶持培育一批在细分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交通物流企业,推动交通物流业降本提质增效。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1.结合我旗实际,科学规划交通物流网络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物流体系。依托公路骨架网、产业网,打通伊金霍洛旗货运服务通道。结合道路沿线“风光氢储车”产业和伊金霍洛旗产业特点,推进货运通道沿线充电桩、重卡换电站(适合定线重卡沿线换电)建设,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发科局、能源局、工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7年底

  2.加强物流园区建设。完善重点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路提质改造,完善全旗重载公路和产业路网。鼓励物流园区采用智能化、绿色化的建设标准,推进打造新能源智慧陆港,推进新能源运输、智慧运输、“多式联运”一站式物流服务。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发科局、工促局、能源局、空港物流园区、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7年底

  (二)持续提升交通物流服务水平

  鼓励企业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原则,在产业园区、道路运输主干线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临时休息、就餐、购物、车辆维修、电子排队、加油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大型停车服务区,通过集中模块化服务提升交通物流服务水平,推进交通物流降本增效。到2025年底,新建成2处大型停车服务区。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发科局、工促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底

  (三)加快培育发展网络货运

  1.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企业参与网络货运发展,通过政策支持,引导网络货运企业在本地注册落地,实现业务回归、数据回归、税收回归。推动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实现物流领域电子发票全覆盖。加强税务监管,依法查处打击平台企业虚开发票、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违反市场竞争行为。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工促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鼓励货物运输企业参与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监管平台,实现交通物流源头、运输、末端全流程监管,实现对我旗交通物流产业全链条、全流程、透明化的统一管理,确保源头可追溯、过程可跟踪、信息可查询,促进网络货运健康发展。带动相关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传统交通物流业向现代交通物流业转型升级。

  牵头部门:国资委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政数局、税务局、能源局、工促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

  (四)推动交通物流信息化建设

  引导企业成立运输联盟,统一标识,形成品牌,整合中小物流企业力量,鼓励通过信息化平台整合货源、车源、物流服务信息,为中小物流企业发展提供高效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共享平台,促进中小物流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物流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金融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帮助中小物流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工促局、政数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

  (五)促进交通物流绿色发展

  推进绿色交通物流发展,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推进提升新能源物流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比例。引导在收费公路开通新能源货车专用通道。依托物流园区,支持实施智能化运输,通过甩挂和汽列相结合、无人驾驶和电动挂车相结合的运输方式推动物流产业降本增效。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工促局、蒙苏经济开发区、空港物流园区

  完成时限:2025年底

  (六)优化交通物流营商环境

  1.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出台促进交通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土地供应、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一站式审批流程,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在车辆审批流程上给予一站式服务。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工促局、税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

  2.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交通物流行业监管体系,使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对超载超限、道路扬尘污染等源头治理,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加强物流服务质量监督,建立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投诉处理机制,维护交通物流从业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人事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通运输、发改、财政、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交通物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联合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根据我旗交通物流业发展实际,按照实现业务、数据、税收回流的网络货运企业产值的3%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并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运输过程中加油(充电)、安全监管、通行优惠、企业发展等奖补政策,推动相关政策高效落实。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交通物流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交通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效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交通物流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交通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

  本方案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旗交通局要会同旗财政局、旗工促局制定具体的配套实施细则,待实施细则印发后具体执行本文件规定的补贴事项,实施细则对奖补资金的项目类别、补贴标准、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决定、兑现等程序予以明确。

  请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我旗交通物流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物流成本,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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