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抓好我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及公开质量双提升,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水平,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全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系统内47个)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总体上各镇、各单位都能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有关要求,各镇、各政府工作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好旗人民政府网站各栏目的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系统内的47个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不断提升,发生严重表述错误及错敏词等问题也逐渐减少,各单位通过伊金霍洛旗信息采编报送系统报送信息的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根据自治区、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第四季度对我旗政务公开工作的反馈情况,我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定主动公开有待加强。一是办事指南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例如:重点要素类别缺失的(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出现“根据有关法律”等字样);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例如:较少地公开补贴领域相关政策。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滞后,较少通过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开展解读。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存在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滞后的问题。各镇、各政府工作部门要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确保公众对政策文件看得懂、能理解、易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质效不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依然存在答复内容,形式不规范等情况,没有参照内政公办字〔2020〕6号文件格式出具《政府信息公开书》。二是答复不及时。仍有部分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第19个工作日或第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存在答复超期的风险。三是答复不够严谨,部分部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研究不够透彻,对提供的内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存在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风险。
(三)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存在严重不规范表述、错敏词等问题。从抽查结果看,旗人民政府网站第四季度存在错链、外链问题21条,个人隐私及身份信息泄露问题23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3条),自治区及市本级错别字及严重表述问题14条,其中被自治区抽查出问题3条,涉及的单位有:旗公安局(1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旗应急管理局(1条);市本级抽查的问题有11条,涉及的单位有:旗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1条)、旗园林绿化中心(3条)、旗林业和草原局(2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条)、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1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旗民政局(1条)、旗应急管理局(1条)。
(四)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够规范。第四季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旗系统内47个政务新媒体不同时间段更新情况、互动情况、严重不规范表述、错敏词等方面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共计198条。涉及的单位有: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82条)、旗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24条)、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18条)、旗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3条)、旗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3条)、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1条)、旗应急管理局(14条)、旗医疗保障局(11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10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条)、旗统计局(3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3条)、旗教育体育局(3条)、旗文化和旅游局(3条)、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3条)、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3条)、旗司法局(2条)、旗林业和草原局(2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2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1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条)。被检测单否情况:旗公安局抖音被市局检测到单否1次、旗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微博被市局检测到单否1次,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被市局检测到单否1次。
(五)信息报送质量不高。第四季度,我旗通过信息采编报送系统上报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数量多但采用率低。各镇、各部门上报的信息中缺少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经济运行趋势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方面的信息。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收集、审核、整理各单位在伊金霍洛旗信息采编报送系统上报的信息情况来看,我旗共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52条,被采用28条,采用率为54%,采用率比第四季度上升了6%,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推送信息275条。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逐级落实责任,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深刻认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全面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法依规落实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常态化下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
二要强化工作举措。各单位要健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制度,严格落实“编审发”制度,抓好政府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整改不规范表述和清理有害信息。及时注销不再使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遵循“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保一个单位在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数字〔2024〕154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程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和安全管理,避免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三要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治区、市本级、旗本级转办的整改工作任务,各镇、各部门要主动认领,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坚决避免“书面落实整改”现象,做到真查真改见真效;要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学习,对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镇、各部门负责告知或提供的依申请公开内容必须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审意见后方可告知申请人(法审意见复印件需报送至旗政数局)。
联 系 人:乔艳霞 刘 丽
联系电话 :0477-8582238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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