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林草行政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将我旗林草领域触发式行政检查启动条件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接到对特定企业、经营主体或相关项目的投诉举报,如非法采伐林木、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林草产品质量问题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二、转(交)办案件查处:其他部门移交或交办的涉及林业和草原领域的案件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比如乡镇、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移交的涉及林草湿资源保护的案件。
三、突发事件:例如发生森林火灾、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大规模暴发、野生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需要对涉事区域的相关主体或单位进行检查以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和采取相应措施。
四、抽检不合格:对林木种苗、林产品、草种、草原植被等进行质量抽检,结果显示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可能触发对生产经营企业或相关单位的行政检查。
五、通过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发现问题: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察觉到可能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非法采伐运输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或风险隐患的线索。
六、信用风险预警:企业或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出现信用异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可能引发行政检查,以加强对高风险主体的监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