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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2-03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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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结合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实际,经研究,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伊金霍洛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伊金霍洛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二)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个任期,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类高级职称和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四)选聘资格及年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三级公立医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3年,具备较强的管理经验与统筹协调能力;

  2.具有二级公立医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4年,具备较强的管理经验与统筹协调能力;

  3.具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科室主任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5年,医术精湛、医德高尚。

  (五)能全职来院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贯彻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偏离公立医院办医宗旨的;

  2.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影响使用的;

  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列入失信或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8.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9.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与半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4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报名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签字盖章版)、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年度考核表、荣誉奖励证书、科研专利、信用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送到指定地址。

  3.报名地点: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B座504室)。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公开选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以及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在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年龄、获奖时间、任职经历时间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计算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三)履历业绩评价与半结构化面试

  1.履历业绩评价。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奖励实绩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每一项取最高一项赋分一次,不累加计分。履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管理、综合协调、人际沟通和逻辑思维等能力。半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5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以电话方式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了解专业素养、管理能力、职业精神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形成考察结论。

  (五)确定和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按选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报旗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在健康伊金霍洛官微微信公众号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如拟聘人选不宜选聘,所空名额经旗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任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任院长的管理

  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五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院长职务。任期内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合格者届满可参加下一届院长竞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待遇

  被聘院长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报酬在绩效考核基础上实行年薪制,年薪为税前30万元,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基础年薪为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待遇;剩余部分为绩效年薪,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完成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任务进行考核后按考核分值比例兑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工作须由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全体选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道正派、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选聘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依规依纪严肃从重处理。

  (三)选聘期间,竞聘人员须严守公平竞争准则,严禁以不正当方式谋取竞聘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对干扰、破坏选聘工作正常秩序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本公告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477-8684505

  监督电话:0477-8962307

  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00拨打。

  附件:1.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报表 

              2.伊金霍洛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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