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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213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文号: 伊政办发〔2024〕80号 内容概述: 伊金霍洛旗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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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伊金霍洛旗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助力美丽伊金霍洛建设,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处置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彻底排查我旗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问题,逐步化解隐患,规范固体废物全流程管控,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我旗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问题,逐步化解隐患,规范固体废物全流程管控,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固体废物底数

  1.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底数。一是摸清工业固废处置场所数量、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二是摸清全旗工业企业产生的废石废土、不合格原料和产品、生产废物、污水废水污泥、包装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情况,分种类统计产生环节、产生量、贮存场所、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及数量。(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工信和投促局、旗能源局、蒙苏经济开发区)

  2.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摸清工矿企业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油桶和油漆桶;电力供应行业、通讯服务行业产生的废电容器、变压器或废变压器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过期药品、化学和生物实验室废物;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分种类统计产生环节、产生量、贮存场所、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及数量。(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工信和投促局、旗教体局、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管局、旗能源局、旗供电公司)

  3.摸清生活垃圾废物底数。一是摸清全旗生活垃圾处置场所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二是摸清全旗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牵头单位:旗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城管局、旗城乡环卫中心)

  4.摸清建筑垃圾废物底数。摸清全旗范围内中心城区、镇、农村的建筑、装修等垃圾的处置和利用情况,查清建筑工地临时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牵头单位:旗城管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各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摸清农业固体废物底数。一是摸清全旗秸秆、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和利用能力以及农膜回收场所、滴灌带生产场所数量及生产经营情况。二是摸清农作物秸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产生、贮存、处置、利用情况;农用地膜的使用、回收情况;废旧农药、农药包装废物、农用、兽用疫苗及疫苗瓶的产生、收集、处置情况。(牵头单位:旗农牧和水利局,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二)全面整治风险隐患

  1.工业固体废物整治。一是排查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台账不规范情况。二是排查整治未按要求建设符合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三是排查整治煤矸石、粉煤灰等违规排放情况。四是重点关注鸿亚润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绿融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墨生金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布尔台制陶粒项目、布尔台煤矿煤矸石离层注浆项目、补连塔煤矿矸石注浆充填项目、乌兰木伦煤矿煤矸石井下充填项目等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工信和投促局、旗能源局、蒙苏经济开发区)

  2.危险废物整治。一是排查整治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台帐不规范情况。重点排查非法收集、存储、超量存储等问题。二是排查整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严格、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散落等事故的发生。三是排查整治未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未组织应急演练等情况,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工信和投促局、旗教体局、旗公安局、旗交通局、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管局、旗能源局、旗供电公司)

  3.生活垃圾整治。一是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处置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情况。二是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关注特种垃圾填埋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等情况,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三是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清运作业,避免垃圾堆积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问题。运输车辆应密闭,防止垃圾泄漏和散落。(牵头单位:旗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城管局、旗城乡环卫中心)

  4.建筑垃圾整治。一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二期)、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二是排查整治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存放情况。三是排查整治建筑垃圾非法运输倾倒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四是排查整治已经停用封场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覆土复绿情况。(牵头单位:旗城管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各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农业固体废物整治。一是排查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处理情况,防止其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二是排查整治农膜回收机制建立情况,鼓励农牧民使用可降解农膜、加厚农膜,提高农膜的回收率。三是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场配套的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确保粪便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粪便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牵头单位:旗农牧和水利局,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局、各镇)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擅自丢弃、遗撒、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或单位,非法或不执行规定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从重处罚;造成污染损失的,责成主体单位依法承担治理修复和赔偿责任。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的和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并予以曝光。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2024年9月1日-9月30日)

  各牵头责任单位全面开展排查,详细掌握全旗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利用等情况,做到“标准清、排查细、问题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不属于自身部门职责的,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2024年10月1日-12月30日)

  各部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个问题落实整改,逐一对账销号。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推动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推动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2024年12月1日-2025年4月底)

  牢固树立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按照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的要求,对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短板弱项,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确保固废领域安全稳定。

  (四)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核查台账,深入核查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反弹情况,对核查发现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在各方面加大投入和保障,扎实开展具体工作。

  (二)严格问题整改,确保取得成效。通过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迅速整改,对涉及违法的,要依法进行查处。通过排查整改提升全旗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在网站、新媒体等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及时公布专项行动情况和成果,引导企业、个人自觉遵守固体废物转移运输处置利用管理要求,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媒体监督举报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对落实差、行动慢、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假整改、伪整改、整改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不能按时按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H5动画解读】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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