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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213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文号: 伊政办发〔2024〕81号 内容概述: 伊金霍洛旗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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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旗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监督管理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解决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抓实抓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充分有效运行,助推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旗境内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情况全流程、全过程摸底排查,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完善设施、强化监管、提升水质,全面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

  1.生活污水方面

  (1)城镇生活污水。一是全面排查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情况,防止雨水进入污水系统,增加污水处理负担。二是全面排查全旗污水管网,及时更新和修复老旧、破损管道,确保污水收集系统稳定运行。三是加强污水泵站问题隐患排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水输送效率。(牵头单位:旗住建局,配合单位:旗市政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2)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排查化粪池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渗漏情况,严查农村污水直排情况。加强农村雨水导流收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旗农牧和水利局,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是摸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数,详细掌握全旗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二是全面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环评执行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三是检查污泥产量、贮存、处置、利用全流程规范化、无害化处置情况。(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

  (5)餐饮业污水。重点排查餐饮业安装油水分离器等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要求对餐饮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管网。(牵头单位:旗城管局,配合单位:旗城乡环卫中心、旗生态环境局)

  2.工业污水方面

  (1)加强源头管控。排查工业企业环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运行污水处理设备。(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2)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一是摸清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底数,详细掌握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二是全面排查检查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检查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环评执行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三是检查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应急储罐、应急池等必要设施设备建设情况。(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蒙苏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3)高盐水处置利用整治。重点检查煤制油、煤化工等高盐水产生企业高盐水处置利用情况,有效防治高盐废水污染环境。(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蒙苏经济开发区)

  3.疏干水方面

  (1)排查全旗境内煤矿是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雨水排口处是否设立雨水收集池。坚决杜绝雨污混排,疏干水偷排等情况。(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农牧和水利局、圣圆水务公司)

  (2)排查工矿企业是否根据《伊金霍洛旗加快推进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伊政发〔2019〕91号),将疏干水处理后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进行洒水降尘、园林绿化等综合利用(其中,全盐量要求小于1000mg/L)。进入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的工矿企业,是否在疏干水出口处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保证其正常运行。(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农牧和水利局、圣圆水务公司)

  (3)进一步掌握全旗疏干水产生、处置、利用等全过程情况,按照《伊金霍洛旗加快推进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伊政发〔2019〕91号),加强疏干水水质监管力度,杜绝超标利用。强化疏干水调配,合理规划疏干水综合利用途径。(牵头单位:旗农牧和水利局,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局、圣圆水务公司)

  (二)全面整治

  1.生活污水方面

  (1)重点关注阿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进展缓慢问题。加快完成改扩建工程,确保处理能力满足阿镇中心城区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确保处理后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旗住建局,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2)重点关注乌兰木伦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工作)

  (3)加强水环境监测。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东西红海子雨污口排口等重点区域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环境情况。(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4)严厉打击生活污水偷排、漏排、随意倾倒以及污水处理水质超标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2.工业污水方面

  (1)重点关注蒙苏污水处理厂环评验收、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排污许可证申领、企业进网水质、企业排污计量设施、低品质中水使用去向、污泥处置等问题,确保园区工业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蒙苏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2)督促推进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旗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3)严厉打击工业废水偷排、漏排、随意倾倒以及污水处理水质超标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

  各牵头责任单位全面开展排查,详细掌握全旗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产生、处置、利用等情况,做到“标准清、排查细、问题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不属于自身部门职责的,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2024年10月1日-12月30日)

  各部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个问题落实整改,逐一对账销号。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推动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推动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底)

  牢固树立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按照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的要求,对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短板弱项,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改进政策措施,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四)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核查台账,深入核查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反弹情况,对核查发现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问题排查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注重协同联动,强化过程管理,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因地制宜、精准施治,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对消极应付、措施不力、虚假整改的,以及对群众诉求消极对待、推诿扯皮、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的,将根据情节予以通报、约谈、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研判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成果,结合本次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常治长效。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整治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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