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5年推进解决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攻坚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257 | 分类: | 综合 其它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发〔2025〕22号 | 内容概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5年推进解决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攻坚方案》的通知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5年推进解决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伊金霍洛旗2025年推进解决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伊金霍洛旗2025年推进解决群众住宅
“办证难”问题攻坚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旗共建立84个小区“办证难”问题台账,目前78个小区已具备办证条件,剩余6个小区因土地查封、手续不全、税费欠缴等问题尚未具备办证条件。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解决制约“办证难”的瓶颈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举措
(一)博业小区
1.存在问题。该项目共涉及17栋楼(18号楼—34号楼),其中:21号楼、22号楼未完成土地报批(土地报批手续已上报自然资源厅);剩余15栋楼因债务纠纷,土地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封)、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5家法院先后查封;27号—32号楼7楼以下168套房屋被拍卖至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案件共涉及资金6.2亿元,且该项目无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及欠缴不动产销售税。
2.解决措施
(1)针对查封问题。由旗政法委、法院牵头协调其他查封机关,在查封机关出具同意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意见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旗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2)缺少规划验收手续。由旗自然资源局明确所建房屋用途,并按照现状出具规划验收手续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3)缺少竣工验收手续。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进行综合审核,研判后具备可行性且安全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由上述四部门联合行文出具同意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函。旗住建局建立“一项目一清单”,督促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逐项整改并协同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完成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责任部门: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4)欠缴税款。由旗税务部门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单价和房产终测面积向购房人征收契税,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契税完税证明为群众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剩余应征销售不动产产生的增值税由旗税务部门依法追缴。(责任部门:旗税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二)凯创小区
1.存在问题。该项目土地被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首封)、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家法院先后查封,且该项目无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及欠缴不动产销售税。
2.解决措施
(1)针对查封问题。由旗政法委、法院牵头协调其他查封机关,在查封机关出具同意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意见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旗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2)缺少规划验收手续。由旗自然资源局明确所建房屋用途,并按照现状出具规划验收手续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3)缺少竣工验收手续。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进行综合审核,研判后具备可行性且安全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由上述四部门联合行文出具同意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函。旗住建局建立“一项目一清单”,督促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逐项整改并协同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完成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责任部门: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4)欠缴税款。由旗税务部门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单价和房产终测面积向购房人征收契税,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契税完税证明为群众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剩余应征销售不动产产生的增值税由旗税务部门依法追缴。(责任部门:旗税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三)伊金霍洛镇A区、布拉格移民新村
1.存在问题。伊金霍洛镇A区、布拉格移民新村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及欠缴不动产销售税。
2.解决措施
(1)缺少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伊金霍洛镇政府牵头办理前期手续,旗自然资源局明确所建房屋用途,并按照现状出具缺少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伊金霍洛镇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
(2)缺少竣工验收手续。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进行综合审核,研判后具备可行性且安全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由上述四部门联合行文出具同意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函。旗住建局建立“一项目一清单”,督促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逐项整改并协同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完成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责任部门:伊金霍洛镇政府、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
(3)欠缴税款。由旗税务部门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单价和房产终测面积向购房人征收契税,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契税完税证明为群众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剩余应征销售不动产产生的增值税由旗税务部门依法追缴。(责任部门:旗税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
(四)伊金霍洛镇C区、纳林陶亥镇伊泰小区
1.存在问题。目前土地报批手续已上报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规划验收手续及欠缴不动产销售税。
2.解决措施
(1)待土地报批手续完成后,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完成后续手续办理。(责任部门:伊金霍洛镇政府、纳林陶亥镇政府、矿区移民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
(2)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手续。由旗自然资源局明确所建房屋用途,并按照现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手续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责任部门:伊金霍洛镇政府、纳林陶亥镇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3)缺少竣工验收手续。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进行综合审核,研判后具备可行性且安全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由上述四部门联合行文出具同意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函。旗住建局建立“一项目一清单”,督促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逐项整改并协同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完成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责任部门:伊金霍洛镇政府、纳林陶亥镇政府、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4)欠缴税款。由旗税务部门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单价和房产终测面积向购房人征收契税,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契税完税证明为群众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手续,剩余应征销售不动产产生的增值税由旗税务部门依法追缴。(责任部门:旗税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敢于突破、勇于担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二)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政策实施。各单位门在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中,要优化审批流程、精简要件资料、提高服务效能、加快出具项目验收、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证缴分离”“证审分离”,确保6月底前完成查封类项目登记,10月底前完成手续缺失类项目登记。
(三)强化责任担当,解决后顾之忧。对各职能部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区别对待、解决相关部门和办事人员的后顾之忧。本方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旗司法局负责解决后续的法律纠纷,给予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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