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第二季度全旗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14469 | 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务发【2020】39号 | 内容概述: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第二季度全旗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07日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第二季度全旗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市政务服务局有关要求,旗政务服务局于2020年7月3日以人工复核形式进行常态化检查,现将第二季度常态化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具体检查情况来看,我旗政府网站运行良好,大多数政务新媒体均按照相关要求正常运行。截至目前,正常运营的政府网站有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4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有40个、抖音账号有1个、今日头条账号有1个、新浪微博账号有6个、微官网账号有1个)。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
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更新周期长。政府网站个别栏目存在长期不更新的现象。二是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平台不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精神,伊旗人民政府网站现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平台不统一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多数部门的微信公众号能够及时更新信息,但部分单位开通的微博普遍存在更新慢的情况,自检测时间点(7月6日)前两周未更新的政务新媒体有1个(伊旗民委)、微博账号1个(伊旗信访局);正在申请注销微博账号的部门1个(住建局);正在申请注销微信公众号的部门1个(森林公安局)。
三、下一步整改要求
(一)政府网站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各镇、各部门结合网站内容保障任务,明确机构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网站“专栏姓专”,杜绝出现空栏目和长期未更新栏目情况的出现。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合政务信息资源,科学划定网站栏目,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统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平台。
(二)政务新媒体工作。被检测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及时整改对应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务网站于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及常态化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政服函【2019】56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
联系电话:8582238
附件:各镇、各部门政务新媒第二季度运行情况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