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依托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新一代技术,新建一条216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以拟用煤源为液化原料、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的神东上湾煤或补连塔煤为气化原料,采用“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加工路线,配套煤制气系统,为煤制油/油品加工系统提供氢气的同时为18万吨/年间接液化装置提供气源。建设包括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煤气化等16套工艺装置。
建设年限:2024.6-2025.6。
项目投资:364.81亿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9日。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聪 联系电话:1594726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