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李小平不慎将位于伊金霍洛旗阿镇西山小区7号楼211室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伊国用150627001005000100-A-07-211号,使用权面积:137.71平方米,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中心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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