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伊金霍洛旗园林局成立于2004年8月份,为使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旗委、政府于2011年7月份将园林局设为旗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8月10日,经编办批复,园林局隶属于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目前,建成各类公园广场绿地33处、道路绿化94条,绿化管护面积达67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46.01%、绿化覆盖率47.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0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1.32%,基本实现了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2016年1月15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伊金霍洛旗为“国家园林县城”。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园林局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工程办、设计审核办、预算编审办、绿化养护队、地被恢复办、园艺植保办、市政管理办、园林执法队、督察队、园林科研所、车队、公园广场管理办(包括母亲公园、人民广场、阿吉奈公园、掌岗图公园、北区山体公园、柳沟河景观湖公园、郡王府广场、行政办公区、电力街带状公园、红海子湿地公园、乌兰木伦景观湖公园、乌兰木伦公园、沙山公园13个公园广场管理办)14个股室运行。
(二)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职工154人,其中正式工86人(包括离岗退养9人),旗级储备人才50人,自治区“三支一扶”1人,公益性岗位2人,社工人员18人,园林局核定事业编68名。截至目前,我单位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39人,工勤人员3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5227.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7.4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定额提高。
支出预算 5227.28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7.4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定额提高。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22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227.28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2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28万元,占比23%;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比77%。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227.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7.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227.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4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82万元,下降3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8万元,下降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8.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3万元,增长358%。增长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定额提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1万元,下降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1万元,下降24%,减少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单位公务用车数量逐年减少,同时,逐年淘汰老旧车辆也极大地降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5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4.89万元,增长11%。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2万元、邮电费6.1万元、差旅费12.1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19.39万元、福利费19.3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万元、取暖费32.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7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业务用车62辆(包含洒水车42辆、农用车6辆、打药车3辆、装载机1辆、扫路车1辆、扫路机1辆、升降车1辆、吊车1辆、面包车6辆)。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了1项,共4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96056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