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关于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要求,伊金霍洛旗财政局梳理并编制了《伊金霍洛旗财政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现将“两张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2: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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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要求,伊金霍洛旗财政局梳理并编制了《伊金霍洛旗财政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现将“两张清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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