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字〔2023〕23号)、《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鄂市监发〔2023〕12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宽进严管”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克服检查任性,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监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抽查检查工作新方法。
三、检查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1.抽查时间:2023年10月至12月。
2.抽查对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中的“两库一单”企业名录库范围,结合2023年监管、执法计划中的重点监管企业,对依法取得(临时)占用林草地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的企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抽查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采用“双随机”抽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结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的方式。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
对涉及办理(临时)占用林草地、林木采伐证许可的企业,按照每年抽查1次,检查事项与企业主体名录库中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比例为1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检查事项范围及要求。
按照《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内容要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