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开荒滥垦的紧急通知伊政发〔2009〕45号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01/2009-05297 | 分类: | 综合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内容概述: | IDA-001-00-0200000-2009-006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09年11月03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开荒滥垦的紧急通知伊政发〔2009〕45号
伊政发〔2009〕45号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开荒滥垦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开荒滥垦的紧急通知》(鄂府明电〔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镇一把手对开荒、禁牧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严厉措施,坚决遏制开荒、偷牧反弹势头,特别是重点项目区、交通干线沿线要坚决杜绝开荒、偷牧现象。
(二)各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坚决制止乱开滥垦、乱采监挖等破坏植被行为。旗农牧业局草原监理所、各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一经发现开荒要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厉予以查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开荒滥垦的紧急通知
鄂府发电〔2009〕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近期,全市出现一次大范围降雨,土壤墒情有所改善。但部分地区出现了开荒滥垦现象,如不迅速扼制,必将进一步加剧蔓延,进而破坏来之不易的生态治理成果。为此,市人民政府特做如下紧急通知。
一、各旗区人民政府一定要从保护生态治理成果、确保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严禁开荒滥垦的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开荒滥垦的责任人,坚决刹住开荒滥垦势头。
二、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禁止开荒滥垦的督查,特别是对国家生态建设项目区内生态建设成果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巩固已有的生态建设成果。
三、市农牧、林业、水保、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发挥部门监督职能,对全市开荒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四、近日市人民政府将派出专项督查组,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赴各旗区督促检查此项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农牧业 草原 开荒 转发件△ 通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