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新闻网记者问:
特困供养人员申请认定条件是什么?
王震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06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民政发〔2016〕8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17〕40号)和《鄂尔多斯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8〕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四)因病无法劳动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被认定为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视为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指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伊旗农村低保6168元/年、城市675元/月),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所称财产状况规定包括: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人均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24倍(月标准);家庭仅有一处住房;家庭没有商业用房;家庭没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及摩托车除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条款规定确定。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 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二) 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鄂尔多斯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鄂府发〔2014〕92号)有关规定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伊金霍洛发布记者问:
我旗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认定的?
郭君答:认定城乡低保有三个基本条件:1、户籍状况,2家庭收入,3、家庭财产。即:凡具有伊金霍洛旗户口,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或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675元/月·人,农村514元/月·人),都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认定程序需要七个步骤;1、个人申请,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地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和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在受理申请10个工作日内,我们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我们的认定办法计算出申请人的人均家庭收入。3、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社区)的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进行民主评议。4、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式,对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5、旗民政局审批,旗民政局在接到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给出审批意见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6、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7、旗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批准之日下个月起发放低保金。
伊金霍洛旗广播电视台记者问:
老年人生活补贴和高龄津贴补贴标准及申请条件有哪些?
王震答: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老年人生活补助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伊政办发〔2007〕1号),具体条件是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少数民族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汉族年满周70岁(含70周岁)以上无工资性收入的老年人(这里工资性收入指领取行政、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和实地农牧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高于1000元),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80岁以上老年有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具体条件是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的城乡老年人、年满7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申请高龄。高龄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标准为75--7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600元。
老年人生活补贴和老年人高龄津贴的申请、审批手续是一样的,由老年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当事人的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 张。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上报旗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出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伊金霍洛发布记者问:
近年来,民政局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2020年购买服务工作有哪些计划?
郭玉琼答:2014年以来,旗民政局主动作为,积极组织社会组织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共计670万元,旗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投入资金共计730万元。购买服务内容涵盖为老服务、社区文娱、扶残助困、关怀照护等内容。服务全程按照招标采购、合同约定、过程监管、结果评估、资金审计的程序严谨实施。项目受益对象覆盖各城乡社区,充分满足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不同群体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提高了社会组织服务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促进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购买服务工作得到广大社区居民好评,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2020年,我局计划投入200万元福彩公益金继续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以服务居民、社区治理、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在全旗范围内提供为老助老、扶残助残、助力脱贫、助学益智等民心项目,为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作出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