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旗委旗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细化执法标准化、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深度建设应用为支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4年贯彻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旗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全年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以伊金霍洛旗副旗长、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局长陈小军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推动,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做到经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组织集中学习13余次、撰写研讨材料119篇。组织全局民辅警通过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开展9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题讲座。
(三)不断推进普法工作保障。将普法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与交通安全整治、危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案件办理有机结合,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公众号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新媒体法治宣传覆盖面。2024年以来,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法治宣传相关信息130余篇。公布典型案例20余起。
(四)推动法治宣传落地落实。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2024年民辅警业务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15余次,全力扩大民法典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是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将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日常学习,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3次,交流研讨4次,有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工作氛围。四是充分利用“110”中国人民警察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在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宣传。2024年,共开展集中宣传21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五是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结合“开学第一课”“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78余次,切实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六是深入宣传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大力宣传与维护民族团结、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禁毒、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8余次,让群众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七是紧扣社会热点,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整治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九是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积极推行说理执法,实现普法教育贯穿于解决问题和办理处置案事件全过程。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完善报备、约谈、通报、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通过行政负责人出庭,提高公安机关责任人对执法问题的认识,实现了“官”民面对面处理纠纷,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24年,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案13次,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原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三是贯彻落实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重点整改工作。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铁规禁令贯彻落实、加大突出问题打击力度、增加违法违纪成本、切实保障律师执法权利6个方面的整改任务清单开展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重点整改工作。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变革,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 绿色通道”服务、老年人办证六项便民举措等窗口服务举措,强化窗口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秩序规范、服务态度一流的窗口单位,切实把出入境便民利民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共接待群众及电话咨询30000余人次,受理普通护照2672件次,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2409件次;回复异地协查函200人次,发异地协查函200人次。二是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摸排和梳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伊金霍洛旗辖区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群众利益的犯罪。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平台监管等非现场新型监管方式。制定了《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抽查依据等项目,确保了检查流程的全公开,实现了检查与优化营商环境兼顾。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办证大厅、各窗口单位设立公示项目,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按规定要求统一着警服、佩戴警察标识,执法时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是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每月对各执法办案单位接处警视音频记录进行巡查,针对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2024年下发执法单、提示单100余份,下发执法监督巡查通报134余起。三是所有案件均通过智能化案件系统流转,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审核审批,全过程痕迹可查;根据《办案程序规定》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对案件进行审核审批,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彻底,学习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现有的监督制约机制与执法工作结合不紧密,往往在执法环节出现问题后才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责任追究方面,仍然沿袭事后追究和责任倒查,事前、事中监督不够,难以做到让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监督下运行。三是部分执法办案单位追究打击处理数量,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仍然存在,忽视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影响执法质量。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按照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分类排序、列明目录,确定执法单位责任体系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并对外公布,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二是统一使用公安部行政文书和内蒙古自治区执法办案系统办理案件,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做到行政执法行为权限明确,程序完整,决定合法,依据正确,文书规范。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各环节依法规范运行。四是切实加强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公安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重点开展执法办案学习培训、重点案件法院旁听庭审等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资格高级考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养成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提高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