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59号(社会建设)类
2020年4月20日
题 目:关于我旗全面推进全民健身的建议
提案者:张钺炜 李宁
联系地址: 伊旗司法局 伊旗阿镇政府
联系电话:15704936000 15326933155
签名或盖章:
关于我旗全面推进全民健身的建议
案由:近年来,我旗加大财政投入,体育事业有序发展,全民健康锻炼设施、场地不断完善。如,全民体育馆等场馆落成并使用,公园居民健身点建设落成,公园健步道普及城区,举办了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取得这样的成绩,在旗县级城市实属不易,也充分说明的我旗经济实力、地缘优势和人缘魅力。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全面“宅家”的同时,也引发了全民加强运动锻炼、强身健体的热潮。因此,体育事业的重头戏还是—全民健身,国民身体素质的提升,特别是疫情引发的运动热潮。
存在问题:
1.场地设施建设有待增加和完善。目前,我旗社区、居住小区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满足不了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有些健身器材年久失修,成了摆设。
2.体育经费投入还有待加大。随着国家、自治区对体育事业的重视,以体育强市、体育强旗、体育强镇、高水平体育人才基地等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都急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出台一些支持政策。
建议:
1.加大对体育设施的投入并完善现有体育设施。建立长期体育专项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重点是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如,将城镇小区健步道规划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适当增加健步道范围,并与园林、绿化、城建相结合,将现有各个小区周边的健步道予以增加、完善,打造具有伊金霍洛特色的“林荫健步道”。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体育意识。旗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促进人民健康、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广播、电视的宣传力度。
3.加强基层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对于基层体育工作者特别是中小学体育教师和体育社会指导员、政府性质的或者公益性质的社会体育工作者,要以镇或者社区为单位,定期给予辅导培训、年度考核、奖励激励,巩固提升这一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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