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伊金霍洛旗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65号(社会建设)类
2020年4月10日
题 目:关于集中打造乡镇机动车维修园区的建议
提案者:王光荣 毛玉辉
联系地址:伊旗亿城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3948373098 13304778183
签名或盖章:
关于集中打造乡镇机动车维修园区的建议
案由:目前,私家车成为汽车维修、保养的主要消费群体,越来越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的主要场所是社会维修厂,这些社会维修厂多数为不符合条件经营者,同时维修业户的管理、安全方面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加强社会维修厂的规范化管理,更加有力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安全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存在问题:
1、全旗汽车维修企业布局为多、小、散,符合开业条件数量少,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有汽车城维修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企业生产经营和住宿不分离,不注重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缺少科学的管理标准与预警体系。
2、维修场点分布不合理,大多数维修企业在沿街和公路两侧租赁门店,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作业现场脏、乱、差的问题非常普遍。多数维修门店作业场地路面油污,杂物随意堆放,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
3、维修质量差,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大多数汽车维修经营业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车辆修理与住宿、生活混杂,部分维修经营场地没有消防设施,各种润滑油、废弃的配件与人混居在一起,极易引发事故。
建议:
(一)在有条件乡镇统筹规划设计汽车维修园区,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维修市场。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车辆的逐年增加,对维修质量和保养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设专业化机动车维修市场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势在必行。
按照“城镇集中,乡村布点”的思路,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在市区及重点乡镇建成集机动车维修、配件销售、车辆交易等于一体化的专业维修市场,吸纳乡镇及周边分散经营业户,实行统一化、标准化、安全化生产管理。把好源头安全管理关,入驻维修园区的经营业户要求一律达到相关开业条件方可入驻经营。通过集约经营、规模经营、规范经营的方式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加大环境整治,坚决制止和取缔占用机动车道、
人行道从事机动车维修的“路边店”,对各车辆维修摊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和清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彻底治理“脏乱差”等问题,强制维修企业采取“三防”措施,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放,冲洗废水进行隔油处理,喷漆烤漆工段密封操作。
(三)清理未备案(不符合条件)经营,净化市场环境。运管、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继续对辖区汽车维修市场中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业户进行清理、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开业条件审查,符合开业条件的予以备案,并组织进行行业法规的培训。不符合开业条件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对逾期未备案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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