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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6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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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

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

排放情况

1

内蒙古奥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浓盐水蒸发结晶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圣圆产业园汇能煤化工院内

内蒙古奥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欣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汇能工业项目区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坐标:110°23′11.386″,39°21′41.344″),占地面积为3400m2,处理规模为50m3/h,年运行时间8000h,处理蒙南电厂产生的反渗透浓水和循环排污水,目前在蒙南电池中和池中暂存,中和池50m3,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高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制硝蒸发系统、制盐蒸发系统、杂盐蒸发系统)等

1、废气:硫酸钠烘干及包装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氯化钠烘干及包装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杂盐烘干及包装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硫酸钠烘干及包装等未收集无组织粉尘,全封闭车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需鉴定,鉴定结果出具前,暂按危险废物处置,废滤芯、废树脂厂家回收,杂盐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范围处置。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P8防渗钢筋混凝土,厚度为100mm,表面刷涂防渗涂料。地面以上设置0.2m高围堰及导排系统,所有导排系统均与事故水池相连。一般污染防治区通过在相应抗渗混凝土面层掺防水剂,以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目的,使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0-7cm/s。厂区运输道路、停车场等进行地面硬化。

 

内蒙古聚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料生产加工及成料堆场项目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商砼园区A-31号地块

内蒙古聚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欣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18093.6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条180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泥预制件生产线、一条机制砂及干砂生产线、一条水洗砂生产线、原料棚、产品棚、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砂石料40万吨,15万立方米水泥制品。

 

1、废气: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为全封闭筒仓,每个筒仓顶部均配有V2型料仓收尘机(共8套),经V2型料仓收尘机处理后分别经各呼吸孔排放;搅拌机放置在全封闭钢结构搅拌楼内,共设置2座全封闭搅拌楼,每台搅拌机配置脉冲除尘器,共2套脉冲除尘器,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拍饭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沙场原料在全封闭式堆料棚内储存,并洒水抑尘,上料仓置于原材料棚内,输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原材料堆料棚进行硬化。钢筋加工在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原料皮带输送全封闭设置,进料口封闭设置;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进行湿法作业喷淋降尘。成品砂堆存粉尘设置封闭式成品堆棚,并设置喷淋洒水抑尘;装卸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进厂车辆清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由25.45m3化粪池收集,定期拉运至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洗砂废水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同搅拌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容积200m3)沉淀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沉淀池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回用。沉淀池沉渣以及压滤机脱水后泥饼回用于水泥预制件生产工序。废混凝土块经人工敲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模具、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钢筋头集中收集暂存于钢筋加工区,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矿物油产生量较少,在厂区设置1处8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在车辆维修后由维修单位带走,废含油手套、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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