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市旗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旗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园区管理办法。(2)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园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4)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园区范围内行使旗级规划管理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管理、招投标、环保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5)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6)负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8)负责园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9)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按照鄂机编字【2013】139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内设9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具体包括: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用事业管理局。2016年因旗纪委派驻园区纪检组,园区将纪检监察审计室并入党群工作部,所以现在园区共有8个职能机构。
3.人员情况:上年度年末实有人数61人,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57人。其原因为园区工作人员调动,导致人员减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438.22万元,支出总计25,438.2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85.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98.35万元;2018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指出指标均为745.01万元。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均高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2018年度园区绿化、亮化、监理、设计工程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基础设施费用、正泰易达110kv变电线路相关费用均实现收支。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438.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5,329.5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8.65万元;支出总计25,438.2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0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2,626.66万元,增长804.80%;支出总计增加22,626.66万元,增长804.80%。主要原因:一是正泰易达110kv变电线路相关费用增加;二是园区基础设施、绿化、亮化化债工作导致收入指出增大;三是征地工作导致收入支出增大。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5,32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6.69万元,占14.1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1,752.88万元,占85.9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30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87万元,占3.00%;项目支出24,553.33万元,占97.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85.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8.65万元;支出总计3,685.3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8.0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325.48万元,增长171%;支出增加2,325.48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是正泰易达110kv变电线路相关费用增加;二是征地工作导致收入支出增大。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9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87万元,占3.00%;项目支出1,551.47万元,占67.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563.28万元,较上年减少6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人员4人;公用经费16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人员公用经费、车燃费、水费等,较上年增加6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所以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园区加大精准扶贫及招商引资力度,所以车燃费增加;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在支出,所以本年度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万元,占62.30%;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占37.7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无因公出境事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园区无公务用车购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4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及招商引资工作,所以车燃费增加,车均运维费4.37万元,较上年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加大精准扶贫及招商引资力度,所以车燃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比2017年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严格执行上级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在支出,所以本年度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30万元,接待45批次,共接待300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来园考察在外省团队。园区无国(境)外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92万元,比2017年增加69.73万元,增长73.30%。主要原因是: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00万元,比2017年增加6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正泰易达110kv变电线路设计和地勘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园区共有公务用车2辆,由国资局调拨至我单位,主要用于园区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玉芬 郝俊梅 联系电话:0477-896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