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呈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08/2010-01277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0年08月03日 |
文号: | 伊财发〔2010〕3号 | 内容概述: | IDA-008-00-0300000-2010-010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0年08月03日 |
关于呈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伊金霍洛旗委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党办政字〔2009〕112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牵头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财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 使用国有资金的 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审批、招投标和土地、矿业使用权出让等进行督察。在我局职责范围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项目概算、控制建设成本。
二、主要任务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
2、按政务公开和相关要求,公开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关于公布2009-2010年伊金霍洛旗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加大投标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
5、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项目支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概预算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
6、严格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并对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7、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并依据职责权限进行处理。
8、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广泛动员部署( 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
成立财政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国祥(财政局纪委书记),副组长巴特尔(财政局副局长),成员邬根在(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高利平(财税监督办副主任),高世军(预算股股长),仲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主任),孙梓宇(办公室主任),高彩峰(经济建设股股长),杜宏瑞(教科文股股长)。
2、深入开展检查(2010年1月下旬-2010年2月底)
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出治理对策。
3、认真进行整改(2010年3月-2010年11月)
(1)、及时纠正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2)、落实监管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队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
(3)、加强制度建设。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关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增强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
4、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2010年12月-2011年5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于2010年底前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旗委、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