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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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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全面落实《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伊依办法〔2023〕4号)有关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法治林草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情况

  我局始终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局行政审批股全员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依托鄂尔多斯市政务中心相关平台,授权首席代表开展涉林涉草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32项,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大厅办理。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定期梳理进驻事项,动态管理、调整事项服务内容,围绕群众需求,全面优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对全局权责清单中259项权力事项精细化梳理、动态管理,赋予乡镇行政权力19项,把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批、植物检疫审批、林木采伐审批、林草种子经营许可等8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审批服务大厅。积极开展“两优”专项行动,对内部管理事项、外部事项进行深入梳理优化,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方式对47项外部事项进一步优化,大幅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完成《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公示工作。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恪守“坚持标准、快速审批、热心为民”服务宗旨,依托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编制实施清单,梳理编制《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并公示。

  (三)优化营商环境和重点项目推动

  按照旗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精神,结合林草政务工作实际,发挥行业特点和业务专长,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作为,坚持通过项目走访、每周“碰头会”和召开协调会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提高对重点产业项目的服务效能,压缩审批时限、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服务,不断优化森林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开展项目建设提速“百日攻坚”行动,市级34个重点项目,已完成林地手续办理33个,剩余1个正在办理;草地手续已办理完成33个,剩余1个正在办理。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对办理临时占用林草地及林木采伐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涉及我单位的2个规范性文件及时自查清理,废止《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及划定防火区域的通告》,继续保留《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同时对新制定的《伊金霍洛旗人工草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公众参与、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现已按要求完成线下、线上备案及公示工作。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健全党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部门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从事民事经济活动、制定规范性文件及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前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党组会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贯穿始终,目前已制定并发布《伊金霍洛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利用规划(2021-2025年)》,确保该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自治区林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严肃问责。全年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次;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1次;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定并完善《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行业领域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流程》和《林草地审批、监管、执法流程》,并严格执行。

  (二)强化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督查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梳理2018年以来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到期归还、恢复林草植被情况及2021年以来各类矿山企业违规违法破坏林地草地查处恢复植被情况,截至目前,立案查处行政案件70起,移交公安涉刑案件10起,正在办理22起,共收缴罚没款549.76万元。

  (三)开展禁休牧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林长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旗农牧局成立7个联合督查组对各镇禁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第一时间将放牧现象反馈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处理,对偷牧和超载放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各镇已立案查处偷牧案件151起。

  (四)认真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现场查验

  严格落实林草地用途管制和审核审批规定,截至目前,共办理征占用林草地项目350个,缴纳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1.4754亿元,共办理采伐证1965份,签发植物检疫证97份。

  五、全面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十五条”硬措施及“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印发《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林草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与各场站、二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成立4个督查组,由局相关领导带队,针对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全面开展林草行业隐患排查行动,针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国有林场安全生产活动及各类农药品安全储存管理进行全方位排查,共发现树线矛盾及各类安全隐患67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六、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主动组织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表达诉求,落实领导包案和信访接待日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共收到信访件8件,已办结7件,1件正在办理。

  七、全面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实施《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截至目前,单位内部公示栏公示信息22项,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条,通过“伊金霍洛旗林草”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

  八、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全体干部定期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执政本领。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等内容。全年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7次,干部大会集中学习3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林草工作的全过程,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旗“八五”普法工作要点,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户外电子大屏办公场所等各类普法阵地持续开展林草行业法律政策宣传。一是结合草原征占用现场查验,深入基层和企业,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农牧民和企业深入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义务植树周、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植绿护绿、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加大生态建设等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次,利用“伊金霍洛旗林草”公众号解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18次,制作、张贴各类宣传条幅30余条、宣传海报8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

  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广大农牧民的守法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违法破坏林草地行为仍有发生。二是“三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具体、全面,存在执法决定公开不及时、部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执法专业性还不够强,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工作,规范执法制度建设,改正不足,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对法制观念淡薄的农牧民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其了解林草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因不懂法造成的违法违规破坏林草地行为,全面保护林草资源。

  三是继续认真按照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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