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流转;调解、仲裁以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伊金霍洛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属事业单位预算。
伊金霍洛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股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于伊金霍洛旗农牧局,核定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数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6.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5万元,增长22%,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新增人员1人、车辆1个。
支出预算36.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5万元,增长22%,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新增人员1人、车辆1个。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5万元,占比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万元,占比45%;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55%;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土地承包仲裁办案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4.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社保。
3、 项目支出2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只要用于土地仲裁办案。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公务用车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6万元,比上年增加7.56万元,增长100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其他0.36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新增人员1人、公务用车1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辆,属于其他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477-8965677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18248081046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