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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要求加强2013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IDA009/2013-0365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成文日期:
文号: 伊住建环发〔2013〕43号 内容概述: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20日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要求加强2013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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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伊政办发[2011]39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反应2013年我旗城市建设各方面工作情况,发挥信息的服务功能,有效地解决过去存在的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数量、质量和深度不够,信息调研不深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信息服务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一、 信息报送任务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根据工作实际,报送相关业务信息。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疫情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紧急情况,各信息报送单位必须及时滚动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情况、原因和结果。

  (二)为了更好地反应2013年我旗城市建设各方面工作情况,要重点报送与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和等相关的信息(包括工程投资、工程预算、规划设计、工程简介、工程进展、质量监督、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

  二、具体管理办法

  (一)信息报送执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制度。各单位、各股室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报送的信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审签制度。要坚决杜绝信息报送过程中的迟、漏、错、匿报现象。

  (二)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求信息报送员要对单位业务熟练精通,准确掌握相关业务信息、数据。

  (三)要求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按周完成信息报送,每周至少报送二条以上信息,信息内容要求及时、准确。

  (四)局办公室每月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主要领导审阅,对于不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将在我局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局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各股室信息报送汇总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良”“平”“差”四个层次进行考核。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将纳入对各单位、各股室年底考核的范畴中。局办公室年终将评选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各信息报送单位、股室务必于2013315日前重新上报信息报送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信息以电子邮箱或者文稿形式报送,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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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477-8681308/869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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